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留学工作会议精神,为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服务国际外交新战略和“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将重点选派从事国际区域问题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研究的在校生和在职人员出国研修、学习。
为配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派工作,我校研究生院、德国研究中心及外事办公室特作如下通知安排:
一、选派计划
全国范围内,2015年计划选派1050人。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3-24个月
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三、资助内容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者,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四、人选条件
1,被推荐人应为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的研究人员,拟作为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博士生。
2,在职人员应带课题出国研修,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申请时应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的邀请函。
3,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在读博士生可申请进行联合培养,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
五、申请和时间
校内申请
教师类:
1. 《同济大学国家/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表(教师用)》(附件一)
2. 外方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3. 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科研立项书等)
4. 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请提供符合申请人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
5. 外语水平证明。具体要求详见:
学生类
1. 《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表(学生用)》(附件二)
2. 外方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3. 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4. 学习计划(外文)
5. 国外导师简历
6. 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7.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注: «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 中的“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将电子版“单位推荐意见”(限字500以内)发送到邮箱:qiuyeping@tongji.edu.cn,“单位推荐意见”将作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4日,请各位申请人于截止日期前将以上材料交至学院,学生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教师材料交至学校外事办公室。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
校内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外事办公室将直接通知申请人于2015年5月5日至5月10日登陆国家留学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受理机构请选择“同济大学”,并尽快提交。在确认收到受理机构确认“已受理”后,打印申请表,并于2015年5月11日-5月15日将打印的网上申请表及其它书面材料一份(具体书面材料请查阅“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e0a8f04aa6c6440393e7c194db085bf0.shtml )送至我校外事办公室审核,由外事办公室将我校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统一交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相关咨询联系电话:
学生申请请咨询 65981601 袁老师
教师申请请咨询 65983315裘老师,65980328朱老师
研究生院、外事办公室、德国研究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