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翻 译 须 知:


同济大学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问题研究所是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指定的对外翻译机构之一,所译材料在申办护照时将得到正式承认。此外,我所翻译的证书材料,得到德国高校以及德国驻华使馆留德审核部的承认。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翻译的质量,经研究所所务会议讨论决定,特制订《须知》如下:

1.翻译证书材料的当事人及委托人在委托翻译时,必须提交一套完整有效的、真实的原始材料,复印件一概无效;

2.本研究所拒绝接受任何涂改或伪造的证书材料,已接受的翻译材料,若在翻译过程中发现有涂改、伪造现象,除没收虚假证书材料之外,已收翻译费不退。另外,本研究所将在醒目位置公告提供虚假证书者名单,并将这些人员的姓名以及造假情况提供给我国出入境管理机关、德国驻华使领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及委托人本人承担;

3.如果委托人的原始材料在本所翻译期间遗失,本所只承担补办原始材料的费用;

4.委托人在取件时请仔细核对翻译材料,以便在有错时及时更正。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翻译错误,经确认,本所将免费重办同等数量的翻译材料;

5.本所的翻译原则是忠于原文。如对译文有异议,可向本所提出,经本所召集专家讨论所作的决定为最后定论;

6.此《须知》自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二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同济大学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问题研究所

2000年10月12日